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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1 基础信息报告 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

发布日期:2018年06月15日     【字体: 】  

 

事项名称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

【事项描述】

从事生产、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首次办理涉税事宜之日起15日内,将其财务、会计制度或者财务、会计处理办法等信息报送税务机关备案。

【报送资料】

序号

材料名称

数量

备注

1

《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书》

2份

提供免填单服务

2

纳税人财务、会计制度或纳税人财务、会计核算办法

1份

 

以下为条件报送资料

使用计算机记账的纳税人

财务会计核算软件、使用说明书原件及复印件

1份

 

 

【办理渠道】

1.省内任一办税服务厅

2.跨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)经营企业可在税务机关公布全国通办的任一办税服务厅

3.网上税务局(http://www.cdjdee.com)

【办理时限】

资料齐全、符合法定形式、填写内容完整的,税务机关受理后即时办结。

【办理结果】

税务机关反馈《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书》。

【纳税人注意事项】

1.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。

2.纳税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,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。

3.境外注册中资控股居民企业应当按照中国有关法律、法规和国务院财政、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,编制财务、会计报表,并在办理基础信息报告之日起15日内将企业的财务、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、处理办法及有关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。

4未按照规定将财务、会计制度或者财务、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案的,将影响纳税信用评价结果。

5.办税服务厅地址可在省税务机关门户网站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查询。

【政策依据】

1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

2.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》

【其他事项】
办事对象:有此项业务需求的相关纳税人
办事条件:符合上述要求并能准确提供相关资料的纳税人均可办理
办事时间: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(法定节假日除外)
收费情况:不收费
办理机构:当地主管税务机关
税务干部违纪违法举报电话: 0731-85554550